领益智造: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时间:2023-05-23 23:00:30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5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

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年激励计划”),共注销 737 名激励对象共计 12,814,64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77%。

年激励计划”),共注销 339 名激励对象共计 19,952,52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56%。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038,674,975 股减少至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说明

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2021 年 7 月及 2021 年 9 月期间,激励对

象共行权 13,265,81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56,369,258 元增加至人民币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2021 年 9 月

及 2021 年 11 月期间,激励对象共行权 1,478,93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至 7,071,114,003 股。

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426,211 股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868,050 股;回

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691,000 股。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8,890,377 股与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5,135,025 股,回购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 4,428,365 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71,114,003 元减少至人民币 7,038,674,975 元,总股本由

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

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共注销 737 名激励对象共计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注销 339 名激励

对象共计 19,952,52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326 名激励对象共计 8,135,974 股限

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至 7,008,177,819 股。

   三、债权申报情况说明

   由于本次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激励计划和 2020 年激励计划将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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